河內市人民法院11月2日繼續開庭審理Phó Đức Nam(Mr Pips)及另外187名被告涉嫌詐騙侵佔財產、洗錢和逃稅的案件。當天庭審進入律師發問環節,多名被告就資產處理、受害人認定及賠償責任作出陳述。
Phó Đức Nam在回答律師關於案件後果補救的提問時表示,願意用個人全部資產賠償受害人損失。他請求審判委員會盡早考慮允許拍賣被扣押的“負資產”,尤其是豪華轎車和超級跑車,理由是這類資產隨時間推移容易貶值,儘早變現可回籠資金用於案件補救。
除國內資產外,Phó Đức Nam還請求法院考慮處理其在柬埔寨購買的兩處不動產、在柬埔寨兩家銀行賬戶中約70萬美元的款項,以及在土耳其的一個銀行賬戶,以增加賠償受害人的資金來源。
關於支付中介的責任,Phó Đức Nam的辯護律師請求審判委員會傳喚與案件相關的支付服務公司代表,例如9Pay,稱這些機構在資金流轉中扮演重要角色,需出庭澄清相關問題,並建議視情追究其責任,甚至在有依據時考慮立案。庭審書記員表示,相關支付中介公司已被傳喚但均未到庭,並提交了缺席審理申請。
Phó Đức Nam在庭上稱,在運營交易所期間,許多客戶通過Ngân lượng、9Pay等中介支付網關充值、轉賬,並請求調查機關查明客戶資金經這些電子錢包後流向何處。他還表示,儘管與Nguyễn Thanh Tâm(1995年生,胡志明市人)多年保持感情關係並同居,但未向對方透露自己實際從事的工作;雖然交由女友管理、保管錢款和資產,但所有使用決定均由他本人作出。
另一名被告Lê Khắc Ngọ(Mr Hunter)在同日上午的庭審中請求審判委員會審查、複核受害人名單,以準確認定每名被告的責任。他稱,交易所開設後有許多人自行參與投資,未經其團伙邀請或諮詢,這些情形下被告未獲利,應重新考慮賠償責任認定。
Lê Khắc Ngọ提出兩項依據以認定與其團伙活動直接相關的投資者:一是投資者通過帶有被告或區域管理員IP代碼的鏈接開戶;二是投資者曾與客服部門交流、發消息並被催促向賬戶充值。他認為應據此確定受害人及相關人員責任。關於後果補救,Lê Khắc Ngọ稱願意用142公斤黃金的資產賠償受害人,但對於已交給前妻Ngô Thị Thêu的183億越南盾,他請求收回用於撫養子女,並稱有完整發票、憑證證明該款項並非來源於犯罪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