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向國會提交的《土地法》修訂草案提出,土地價格表與調整係數(K係數)由現行逐年發佈改為每三年定期確定一次。財政部在草案說明報告中表示,這一週期比此前五年一調更貼近房地產市場變化,也比逐年調整減少執行壓力、避免政策頻繁變動。草案同時規定,如基礎設施、規劃或管理目標發生變化,地方仍可在三年週期內即時調整,無須等到週期結束。

財政部稱,三年週期便於民眾和企業預先估算土地成本、安排投資與生產經營計劃,地方也有時間收集和分析數據、評估影響並作出調整。草案還提出,土地價格由國家決定,定價須遵循四項原則,並採用科學方法和專業技術,做到公開透明,防止價格被操縱或形成虛高價格。此前討論中,有國會代表要求明確國家決定土地價格的依據,認為應基於經核實的數據並參照正常條件下普遍成交價格。

根據草案,土地價格表和K係數由省級人民議會決定,首個適用期為2028年1月1日起。財政部還表示,將研究更明確規定價格表與K係數的公佈時點,以減少突然調整,增強民眾和企業的穩定預期與可預見性。修訂草案共3章112條,比現行法律減少148條,國會預計於11月21日審議並表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