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教育培訓廳已向各學校校長以及坊、鄉、特區人民委員會發文,要求加強食品來源和養殖環節違禁物質管控,並核查學校食品及寄宿餐供應單位名單。該要求出臺前,胡志明市公安部門破獲了一起在養殖環節使用違禁物質的案件。

據民智報報道,自2026年1月起,涉案人員將超過1萬噸使用瘦肉精沙丁胺醇(Salbutamol)的豬肉投放至胡志明市及南部部分省市市場。教育培訓廳表示,這一案件顯示違禁物質可能進入食品供應鏈,包括學校寄宿餐和在校日常餐食的食品來源,因此要求教育機構從供應、接收、加工到保存各環節收緊管控。

按照教育培訓廳的要求,學校須要求食品供應單位出示完整的來源和產地證明文件;接收食品時須嚴格檢查,將檔案信息與實物核對,並按規定記錄、存檔和留樣。若發現或接到食品可能含違禁物質、動物產品來源不明的信息,學校須暫停使用相關食品,保持原狀、留樣,並及時報告學校所在坊、鄉、特區人民委員會、當地公安機關和教育培訓廳,以便配合檢查處理。

教育培訓廳還明確,教育機構不得接收來源不明、不能滿足疫病安全條件或含違禁物質的動物及動物產品用於學生餐食。學校須向管理人員、教師、員工、學生和家長宣傳養殖環節使用違禁物質的危害,提高監督和發現異常跡象的意識。

在選擇供應商方面,教育培訓廳要求學校查詢並使用由食品安全廳核發、仍在有效期內的食品安全合格機構名單中的食品和成品餐供應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