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辦公廳11月5日發出第11281號公文,要求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完善運輸服務發展戰略和交通運輸綠色能源轉型、溫室氣體減排行動計劃。公文明確,轉型方案須同步推進並符合經濟社會與基礎設施條件,鼓勵民眾和企業主動參與,不規定強制改用純電動車或綠色交通工具,也不設強制路線,陸路機動車尤其如此。
胡志明市運輸協會副主席黎忠情對上述方向表示歡迎。他說,從化石燃料車輛轉向綠色車輛是必要趨勢,但把強制要求改為鼓勵,是符合實際情況的調整。他提到,運輸企業尤其是客運和貨運企業正處於轉型過程中,一次性投資綠色車輛和電動車需要大量資金,財政壓力不小,鼓勵而非強制可讓企業自行計算投資能力和時點。
黎忠情認為,轉型要順利推進,需配套基礎設施、稅收、車輛獲取和資金等方面的實際支持政策。他指出,充電設施是當前一大瓶頸:胡志明市充電站密度與需求和城市交通條件仍不相稱,若按現狀折算,大約10座加油站才對應1個充電站,很難支撐電動車投資;市中心尋找土地建充電站也不容易。他建議按合理間距規劃充電網絡,例如每5至7公里設一站,不能把大部分充電站放到郊區再要求民眾出城充電。
在生產企業方面,Selex Motors聯合創始人兼總經理阮友福元認為,以自願方式轉向電動車、讓市場和用戶自主選擇是合理的。他說,儘管尚無禁止燃油車或強力推動轉型的政策,電動車仍在發展,說明自然需求已經形成,這類車輛有能力與燃油車競爭。但他同時表示,國家應發揮構建生態系統的作用,若缺少支持政策,國內生產企業可能在與長期獲本國政府支持的國外品牌競爭時處於不利地位。
阮友福元建議為國內企業提供貸款、稅收、土地方面的優惠機制,鼓勵本土生產並提高國產化比例。他提到,充電和換電基礎設施的用電成本直接影響投資效益,高峰電價可能超過每千瓦時4200越盾,給投資回報率帶來壓力,而服務電動車的能源基礎設施目前尚未盈利,因此建議研究對共用基礎設施實行每千瓦時3000越盾以下的單獨電價。他還說,企業至今未能取得公共土地發展換電站,主要靠高價租用私人土地,需同步解決選址、電價和資金來源三個堵點。
從銷售端看,胡志明市秀昌街Dat Bike門店店長張清玉表示,門店經營保持穩定,部分時段供貨未能滿足客戶需求。他說,顧客選購電動車主要出於轉換需求和體驗意願;3月燃料價格上漲、綠色車輛關注度上升時,到店購車人數明顯增加,有時一天接收3車貨物、每車數十輛仍不夠賣。這一情況顯示,部分顧客購買電動車並不完全取決於轉換規定,也出於使用需求和運營成本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