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公安局偵查警察機關辦公室於2026年11月4日對2004年出生、居住在峴港市和慶坊的範日俊(Phạm Nhật Tuấn)送達起訴決定,並執行逮捕令對其予以臨時羈押,以調查其“詐騙侵佔財產”行為。警方稱,初步調查結果認定其行為有觸犯《刑法》第174條第4款所規定罪名的跡象。

警方初步調查顯示,範日俊自2024年4月起通過名為“Rocket”的Telegram群組和bybois.com網站參與加密貨幣及證券投資。由於投資持續虧損,2025年7月至2026年2月間,他向十餘名個人借款,並通過信貸應用和銀行借款,本金與利息合計約20億越南盾。

據警方通報,2026年3月23日晚,範日俊在與居住在廣治省的朋友L.V.H.L視頻通話商談借款時,發現對方銀行賬戶經常有大額資金流轉,遂產生侵佔念頭用於繼續投資。他提供多項虛假信息使L相信並同意借錢給他用於工作週轉;隨後L又以虛假的用款需求向L.A.T.借款,收到款項後全額轉給範日俊。警方認定範日俊以此方式侵佔受害人14億越南盾。

峴港市公安局偵查警察機關辦公室表示,案件仍在繼續調查,以查明案情及相關個人的行為並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