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24日下午分组讨论《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国会主席陈清敏在发言中要求统一食品安全国家管理归口,把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查转向实质性的事后检查,并完善足以形成威慑的处罚机制。他称,食品安全不仅关系每一餐、每个家庭,也直接关系民族健康和国家的信誉。

陈清敏表示,基本赞同政府呈文和审查报告,并评价政府和卫生部已抓紧准备草案,吸收了约70%的初步审查意见和国会常委会意见。草案已将转向事后检查、按链条管理、基于风险分析和以数据为基础等大方向制度化。但他指出,草案74条中约32条授权政府、部长规定细节,良好卫生规范实施路线图、先进管理体系、风险分析和进口食品检查方式等被视为突破的内容仍留待下位文件。

“突破必须写在法律里,突破放在议定里是不能接受的。”陈清敏说,已明确、已成熟的问题应即刻入法,至少具体确定适用对象、期限和实施路线图;法律生效时间也要明确,指导文件须准备齐全并同步生效。他称,国会不会通过一部“外壳在法律、内容在议定和通知”的法律。

在管理组织方面,草案虽确定卫生部为牵头机构,但仍规定六个部委参与专业管理,部分任务存在交叉,例如打击假冒食品涉及工贸部和公安部,进口食品检查涉及卫生部和省级人民委员会。陈清敏认为,多头管理容易导致推诿责任、留下衔接空白,近期发现的假奶粉、假保健食品案件即反映出相关弊端。他主张每项任务由一个机构主要负责,每个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只受一个机构管理,同时赋予牵头机构实权,并规定政府每年向国会报告相关工作。

关于事后检查,陈清敏强调“事后检查不是放松,但手续改革必须是实质性的”。他提出研究自动延期、在线延期机制,对符合条件者不要求重新提交材料、不收费;缩小须登记的范围,集中于真正高风险的品类;把材料接收定位为服务事后检查的信息记录,而非产品上市流通的新条件。他还要求防止发证环节的利益集团,便利正当经营者,严处欺诈行为,称“对正当经营者宽松,对欺诈者严格”。

为使事后检查有效,陈清敏要求保障数据系统、检测能力、干部队伍和专业设备,向乡、坊分权必须同步配备资源和实施条件。“没有实验室、数据和人员,就只是纸面上的事后检查。”针对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原因认定往往耗时较长,他建议研究规定事件发生后2至6小时内强制在系统上启动预警,以便职能部门及时处置、防止风险扩大。

陈清敏还要求明确电商平台食品经营者的责任,包括发生违法行为时的连带赔偿责任;补充对有期限或永久禁止从业的处罚形式,适用于故意严重违规的情形;建立使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的处罚机制。“不能让违法比守法便宜。谁为了利润毒害消费者,就必须被逐出市场。”他最后建议国会代表继续研究并提出意见,使规定简单、明确、易懂、易行,同时确保管理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