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正在讨论《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卫生部长陶红兰在讨论中表示,修法约在实施16年后启动,核心目标是“把人民健康放在首位”,同时兼顾民众与企业利益,为生产经营创造便利,并避免食品进出口受阻。她介绍,卫生部在起草过程中已召开60多场会议,征求各部委、地方和行业协会意见。
草案聚焦五类主要变化:按链条管理食品安全、削减行政手续、建设数字化信息与数据系统、管理电子环境中的经营食品,以及确定一个食品安全国家管理牵头机构。陶红兰称,按链条管理意味着合规记录良好的企业可被考虑降低检查频率,但前提是管理部门拥有完整记录企业活动、违规和产品召回历史的信息系统;产品每5年重新登记和公布,也是为了更新合规记录、服务事后检查。
在机构职责方面,陶红兰说明,过去按行业分工,卫生部管理33类行业中的6类,工贸部管理8类,农业与环境部管理19类。新方向下,卫生部统一负责食品安全国家管理,但不等于接管全部农业生产活动;初级生产管理责任仍需与食品安全保障责任区分,例如农药使用由农业部门管理,残留限量和健康影响则须在食品安全链条中管控。
陶红兰还提到,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在加工、保存、运输和消费等多个环节产生风险,即使生产达标,在炎热天气下保存不当仍可能引发中毒。她表示,草案仍在研究和完善并提交国会,卫生部将最大限度吸收代表意见,同时慎重考虑相关规定,因为政治局已决定由卫生部作为食品安全统一管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