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富川乡公安通报,自2026年初至通报时,该乡已抓获并刑事处理25起毒品犯罪案件,涉及58名对象。通报将富川乡描述为面积较大、人口密集、商贸服务业发达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快速城市化也带来毒品犯罪形势复杂、难以预测的隐患。

具体案件中,10月14日凌晨,富川乡公安对谢光玉(2001年生,南橘村)住所进行行政检查。检查时,谢光玉与林鸿明(2004年生,同址)承认非法使用毒品,公安在现场收缴0.113克甲基苯丙胺。10月19日,河内市公安局调查警察机关决定对该刑事案件立案,并以“组织非法使用毒品”对两人立案追诉,依据是《刑法》第255条。

此前10月8日上午,富川乡公安在巡逻检查中发现阮国辉(1994年生,美林村)有可疑迹象,遂进行行政检查。阮国辉自愿交出0.171克甲基苯丙胺及吸毒工具,体内检测结果对甲基苯丙胺呈阳性。河内市公安局调查警察机关已对阮国辉实施刑事拘留,以调查其“非法储存毒品”行为。

富川乡公安乡长郑明松少校表示,乡公安主动向地方党委和政府建言,动员政治系统参与,加强掌握辖区和对象情况,推进巡逻检查,重点发现和打击买卖、储存、组织非法使用毒品行为。他称已明确负责人在禁毒领导指导中的责任,要求工作组明确辖区、对象、内容和进度,将个人责任与工作结果挂钩。

郑明松还表示,乡公安指挥部经常检查、督促并听取情况报告,逐项审查任务进度,以及时解决困难、纠正不足。其观点是指导必须具体、检查必须经常、评估必须实质,不能只看抓捕案件数量,还要全面考察预防效果、辖区管理质量、早期发现风险的能力和禁毒工作实际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