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税务部门近期通报,职能部门已接到约4000名个人反映,称其身份信息被他人用于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本人事先并不知情。部分当事人是在收到数百万至数千万越南盾的欠税通知、并附带暂停出境决定后,才发现自己名下出现了并非本人设立的经营主体。
胡志明市税务部门表示,已在门户网站和传播渠道公开热线电话,方便民众在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企业、个体工商户时及时反映。税务部门同时说明,受理、认定和处理此类反映属于企业登记机关的职权,因此指引当事人联系企业登记机关;今后将与登记机关和财政厅定期转交反映信息,配合核查处理。越南税务总局则正在研究相关解困措施,报请有权限的层级审议决定。
河内市律师团律师阮文俊分析称,被冒名者一旦涉案企业出现逃税或欺诈等违规行为,需向职能部门作出解释;但在登记材料上挂名,并不等于当然承担刑事责任或默认承担财务义务,个人责任应依据实际行为、过错和相关证据认定。他并指出三类主要漏洞:部分民众证件、电话或账户信息保管意识不足;在线登记环节对署名者身份和真实意愿的核验尚未完全闭环;职能部门发现、排查和处理的速度有时跟不上个人数据被非法利用和扩散的速度。
阮文俊表示,当事人目前最大的困难是从企业档案中除名流程缓慢,税务、企业登记和公安之间的往返核实往往耗时较长,举证无责的负担落在受害者一方。他建议加强电子身份数据比对,在有新登记档案时主动向个人官方联系方式发送确认通知,并对短期内一人异常挂名多家企业的情况启用自动风险预警;同时落实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第91/2025/QH15号个人数据保护法和第168/2025/NĐ-CP号法令第68条,为处理虚假申报档案提供法律依据。
对当事人,阮文俊建议先在国家企业登记门户查询企业名称、编号、地址及本人在档案中的身份,保存身份证件、短信、邮件、签名或数字签名等能证明本人未办理登记的材料;随后向有权限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材料,个体工商户则联系登记地乡级登记机关;若有伪造证件、签名或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的迹象,可向公安机关提交控告材料;如收到欠税或异常交易通知,应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并要求记录被冒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