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提出《中小企业发展法》草案,拟取代2017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支持法》,并计划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上提交讨论。财政部私营企业与集体经济企业发展局副局长郑氏香表示,旧法实施近十年后,部分支持政策已显露局限,需要调整以帮助企业可持续发展。
草案的核心变化在于政策思维从“支持”转向“营造”发展环境,以企业实际发展作为衡量标准。郑氏香称,草案不再沿用“国家有什么就支持什么”的思路,而是转向“企业需要什么就支持什么”,并通过“支持券”等新形式让企业自主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政策和服务。
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是草案的重点之一。郑氏香表示,转型的主要障碍并非能否享受优惠,而是转型后的合规成本,尤其是规模极小的个体户担心成为企业后须面对更复杂的治理、会计、税务和检查程序。草案因此提出最大限度简化从个体户转型而来的企业在税务、会计等方面的合规成本和手续。
在计税方法上,草案拟将企业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年收入门槛从30亿越南盾提高至100亿越南盾。据该局测算,在这一门槛下,超过99%的个人和个体工商户以及约81%的中小企业将有权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并相应适用简化的会计制度,以减少合规时间和成本。
草案还针对“一人企业”模式提出简化治理安排。郑氏香称,个体工商户若转型为由个人持有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符合超小型规模标准,可适用最简治理模式,例如无须组织复杂的管理机构,不强制设置公司主席和会计长,同时适用最简计税方法和适合超小规模的会计制度。她表示,这一安排旨在适应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发展下企业人员规模趋小的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