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科技部正在起草一部关于钢材质量管理的法令草案,其中提出为钢材产品配发“数字护照”。越南电视台报道,该草案拟按产品类别、强制实施时点、数据要求、技术条件和准备时间安排适用路线,并以影响评估和企业承受能力为依据。
草案对进口钢材另设管理方式,按各类产品的风险程度确定质量管理模式,并提出在源头核实钢材质量,用于后续检查。按规定须执行这一要求的是在越南已流通、属于中等或高风险组别的钢材产品生产场所。
在草案征求意见阶段,建设部建议审视源头检查的目标、选择标准、检查方法、权限、费用和可行性,尤其是对境外生产场所实施检查的情形。建设部提出,若境外生产场所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源头检查,应研究将货物批次转为口岸加严检查或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的机制,而不是设置无法执行的程序。
科技部表示已吸收上述意见,涉及风险标准认定、批次比例、人员、费用、利益冲突、结果共享及整改考虑。起草机构称,不设未经检验的硬性分数门槛,也不会仅因生产场所不配合就将整批货物自动转为加严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