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报告显示,全国751系统目前记录在案的困难、停滞项目共5012个,涉及用地面积21.3581万公顷,总投资额超过3.68千万亿越南盾。其中3557个项目已完成处理、不再存在困难,但仍有1131个项目由各部委和地方按权限继续处理,另有158个项目被提议提交中央层面审议。

在已处理的3557个项目中,总投资额超过2.49千万亿越南盾:855个项目已完成并投入运营,2121个项目在排除障碍后继续实施,581个项目被收回或终止。报道指出,已制定处理方案的项目数量并不足以完整衡量成效,关键在于这些项目是否真正继续推进、完工并为经济创造价值。

房地产与建设领域律师范清俊表示,当前障碍集中在土地条件、存在违法行为的项目、建设—移交(BT)模式项目以及土地价格确定等几类问题。国会第171/2024/QH15号决议和政府第75/2025/NĐ-CP号法令已为商业住房项目开辟试点机制,允许通过协议取得土地使用权或使用现有土地;河内经两轮试点已有298个项目、总面积约1530公顷。

对于存在违法或法律遗留问题的项目,国会第170/2024/QH15号决议和第29/2026/QH16号决议补充了处理依据。范清俊指出,一个项目可能同时涉及规划、投资、交地、设计和施工等多重障碍,确定原因、责任范围和方案并不简单;执法机关的审慎心理也容易拉长决策时间,同时不得将违法行为合法化、不得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求须置于首位。

在2026年9月30日举行的全国停滞项目处理进度审查会议上,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嘉足强调,处理过程须与防止流失浪费、疏通土地和财政资源、改善投资营商环境相结合,确保纪律纲纪,不将违法行为合法化,并为敢想敢做的干部提供保护机制。他要求各部委继续梳理土地、投资、招标、住房、房地产经营、建设、规划、矿产和公共资产管理等规定中的不足,提出修改补充建议。

越南房地产协会副主席范阮全认为,应加快为停滞项目排除法律障碍,统一土地价格确定方法,缩短审定和许可时间;信贷评估应基于项目法律性、投资方信誉和现金流能力,并区分项目开发资金与个人购房资金。他提出发展面向社会住房和价格适中商业住房的长期固定利率贷款方案,同时通过债券市场和房地产投资基金拓宽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