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財政部報告顯示,全國751系統目前記錄在案的困難、停滯項目共5012個,涉及用地面積21.3581萬公頃,總投資額超過3.68千萬億越南盾。其中3557個項目已完成處理、不再存在困難,但仍有1131個項目由各部委和地方按權限繼續處理,另有158個項目被提議提交中央層面審議。

在已處理的3557個項目中,總投資額超過2.49千萬億越南盾:855個項目已完成並投入運營,2121個項目在排除障礙後繼續實施,581個項目被收回或終止。報道指出,已制定處理方案的項目數量並不足以完整衡量成效,關鍵在於這些項目是否真正繼續推進、完工併為經濟創造價值。

房地產與建設領域律師範清俊表示,當前障礙集中在土地條件、存在違法行為的項目、建設—移交(BT)模式項目以及土地價格確定等幾類問題。國會第171/2024/QH15號決議和政府第75/2025/NĐ-CP號法令已為商業住房項目開闢試點機制,允許通過協議取得土地使用權或使用現有土地;河內經兩輪試點已有298個項目、總面積約1530公頃。

對於存在違法或法律遺留問題的項目,國會第170/2024/QH15號決議和第29/2026/QH16號決議補充了處理依據。範清俊指出,一個項目可能同時涉及規劃、投資、交地、設計和施工等多重障礙,確定原因、責任範圍和方案並不簡單;執法機關的審慎心理也容易拉長決策時間,同時不得將違法行為合法化、不得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要求須置於首位。

在2026年9月30日舉行的全國停滯項目處理進度審查會議上,政府常務副總理範嘉足強調,處理過程須與防止流失浪費、疏通土地和財政資源、改善投資營商環境相結合,確保紀律綱紀,不將違法行為合法化,併為敢想敢做的幹部提供保護機制。他要求各部委繼續梳理土地、投資、招標、住房、房地產經營、建設、規劃、礦產和公共資產管理等規定中的不足,提出修改補充建議。

越南房地產協會副主席範阮全認為,應加快為停滯項目排除法律障礙,統一土地價格確定方法,縮短審定和許可時間;信貸評估應基於項目法律性、投資方信譽和現金流能力,並區分項目開發資金與個人購房資金。他提出發展面向社會住房和價格適中商業住房的長期固定利率貸款方案,同時通過債券市場和房地產投資基金拓寬融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