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问题已在今天(3月26日)下午由胡志明市税务局第10税务所组织的针对花园来坊、延鸿坊、和兴坊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经营者的税收政策宣传、普及和指导会议上得到解答。
库存由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并自行负责
一位经营家用电器的个体工商户表示,其年营业收入估计低于20亿越南盾,但库存量很大。该个体工商户询问,接下来应如何编制库存清单,以及如何证明货源以避免市场管理部门处罚?
该个体工商户还询问,销售时是否需要在发票上详细记录商品信息,还是可以简要记录。
回答这个问题时,第10税务所的代表表示,对于年营业收入估计低于20亿越南盾的个体工商户,属于第2组。
根据规定,如果个体工商户选择按应税收入乘以税率的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不强制要求该组个体工商户提交库存清单。

如果个体工商户选择按应税收入乘以税率的方法计算税款,则个体工商户必须按规定在首次申报税款或按季度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提交库存清单。
库存清单由个体工商户制作两份,一份提交税务机关,一份自行保存。税务机关还提醒,此处仅接收库存清单用于档案管理,而不是税务机关接收以确认库存是否属实。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并自行负责。
关于开具发票,税务机关表示,要开具发票,必须有进货商品信息,一旦输入初始商品代码,销售时只需选择商品代码并输入数量,详细信息就会显示。大写或小写字母不会影响或导致商品代码错误。
一位年营业收入超过5亿越南盾并在多个不同地点出租房间的个体工商户询问,是否属于必须开具发票的范围。以及在不同坊出租房间时,如何在应用程序上全部显示。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通过银行应用程序缴税,还是必须在eTax Mobile应用程序上缴纳?
第10税务所的代表表示,对于出租房间、住宿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如果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越南盾才需要开具发票,如果超过5亿越南盾但未达到10亿越南盾的门槛,则仍不属于强制开具发票的范围。
如果有多个出租地点,如果个体工商户已提交申报表并产生纳税义务,系统将显示每个辖区税务机关的每项税款。
个体工商户应如实申报营业收入

在会议上发言时,第10税务所所长武氏海燕表示,从定额税方式转为申报方式是一项重要改革,符合党和国家的主张,特别是政治局关于发展私营经济的第68号决议精神。
根据武氏海燕的说法,营业收入申报方法将克服以往的不便,确保经营多少、申报多少的原则,营业收入高则纳税多,营业收入低则纳税少。
这有助于提高履行纳税义务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值得注意的是,应税营业收入门槛也进行了大幅调整,从以前的每年1亿越南盾及以下提高到每年5亿越南盾。
“新的税收政策将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法律遵从意识和申报意识。申报有助于纳税人更加主动、自觉,强调诚实性——这是每个纳税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实施过程中,税务机关承诺将陪伴、支持、指导,以便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经营者清楚了解并正确执行规定。
同时,我们也希望个体工商户主动了解、诚实、准确、及时地申报税款。”武氏海燕强调。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0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