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假功能性食品巨头”泄露调查信息的案件

3月27日,环境犯罪警察局(公安部C05局)第四处前干部阮名勇因故意泄露工作秘密罪被检察院起诉。

阮勇的行为涉及发生在MediUSA公司及相关单位的假冒产品生产、销售案件,由阮能明为首。

同案中,三名被指控受贿的被告包括:海关监管局前副局长阮世越;海关监管局第五监管处前副处长阮友遵;以及卫生部药品管理局药品经营管理处前处长潘公战。

向“假功能性食品巨头”泄露调查信息的案件

前公安干部指导应对调查活动的方式

根据起诉书,阮名勇在担任公安干部期间,被分配负责和跟踪食品安全领域,并检查MediUSA公司的功能性食品生产活动,与阮能明有关系。

明已与勇交换问题,请求在职能部门检查、核实由明管理的功能性食品生产公司时提供信息。

2025年4月10日,在分配了核实由明管理的6家公司的活动和违规行为的任务后,勇主动会面并向这位假功能性食品“巨头”通报信息。

明请求帮助,勇同意并指导应对调查活动的方式,如缩小生产规模、避免惊动、重新整理账簿文件等,起诉书指出。

在之前发布的调查结论中,调查机关确定,当上级发送正在被核实的6家公司的图片时,勇看到其中有明的MediUSA公司。

勇通过Zalo打电话给明,通知其正在被调查,并约定见面具体交谈。50分钟后,两人在咖啡馆见面,勇将手机给明看上面6家公司的照片,并告知领导正在交办核实。

明说上述6家公司都是他的或他有参股,因此“征求勇关于停止经营活动的意见”。勇指导明“让工厂正常生产但缩小规模,消除账簿、记录外部收支的会计凭证”。

销毁文件扔入红河

起诉书指出,2025年4月11日,勇会面并告知明的公司仍在核实过程中,尚未有检查计划,并再次提醒缩小活动规模、销毁文件、资料。谈话结束后,明将一个印有MediUSA公司标志的信封交给勇,里面装有3000万越南盾。

一周后,执行公安部领导的指示,调查警察机关办公室(公安部C01局)配合C05局紧急搜查Mediphar公司、MediUSA公司及明为主要股东的公司。

然而,由于得到勇的指导,明已统一指示下属销毁全部账簿、记录真实收入的会计凭证。该团伙还销毁全部计算机硬盘、藏匿、销毁功能性食品等。

尽管在调查过程中,调查警察机关及时发现并没收了超过100吨功能性食品(在各仓库和销毁地点),但全部账簿、会计凭证和计算机硬盘已被明团伙销毁、扔入红河,无法收回,起诉书指出。

勇向明泄露信息和指导的行为,已阻碍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的调查活动,严重影响案件证据、调查资料的没收,检察院指控。

在调查过程中,前公安干部阮名勇已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词与相关人员供词及没收的证据、资料相符。勇的行为被评估为对机关、组织的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触犯“故意泄露工作秘密”罪。

在此案中,MediUSA公司董事长阮能明被机关起诉指控为首的生产、销售假冒功能性食品给老年人、儿童的团伙,价值5400亿越南盾,非法获利2640亿越南盾。

此外,明及其同伙还被指控隐瞒数千亿越南盾的收入,以掩盖实际收入并逃避对国家的税务财务义务。

调查结果确定,4家公司的实际总收入超过21550亿越南盾,但明团伙已隐瞒超过17920亿越南盾。

上述行为被指控给国家造成超过3040亿越南盾的税收损失,其中扣除假货价值后给国家造成的税收损失超过1430亿越南盾。

(编译:张悦;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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