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100%出席会议的代表投票赞成(490/490名代表),国会通过了2027年国会监督计划的决议。
多项重要交通项目列入监督计划
据此,在第三届会议(2027年)上,国会将监督经济-社会、预算收支和反浪费、判决执行、拘留和暂押执行、环境保护和禁毒工作。
对于重点项目,国会将监督国会关于北南轴线高速铁路项目决议的执行情况;老街-河内-海防铁路建设项目投资主张;试点发展河内市、胡志明市城铁网络的一些特殊机制和政策,以及隆城国际机场项目。
在第四届会议上,国会将审议关于执行机构精简和行政单位改革后公共财产(办公场所)管理和使用政策、法律的专题监督结果报告。
此外,国会还监督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突破的一些特殊机制和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庆和、岘港、义安等地方的特殊发展政策。
国会还将审议河内四环路、胡志明市三环路、庆和-邦美蜀高速公路一期、边和-头顿高速公路一期、朱笃-芹苴-朔庄高速公路一期等项目的投资主张执行情况。
成立国会监督团
同样在今天上午,国会通过了关于成立国会监督团,监督执行机构精简和行政单位改革后公共财产(办公场所)管理和使用政策、法律执行情况的决议。
据此,国会分配国会副主席阮氏红为监督团团长。常务副团长是潘文迈,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任。
副团长包括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主任潘志孝,国会民愿与监督委员会主任黎氏娥。其他成员、代表和专家受邀参加监督团。
监督的目的是评估管理和使用现状,以全面了解执行机构精简和行政单位改革后的办公场所资产情况。
其中,要确定需求并实施办公场所、基础设施的安排、配置和处理,确保各机构、组织、单位按照新的机构模式具备工作条件,以防范浪费和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监督团需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有)及其原因,以及机构、组织、个人的责任;确定执行中的困难和障碍,包括机制上的障碍和实际实施中的困难。
此外,国会要求总结经验教训,以提高关于公共财产(办公场所)管理和使用的政策、法律执行效率。
提出完善政策、法律以及管理和使用公共财产(办公场所)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监督对象是政府、各部委、部级机构;各省市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组织和个人。
监督内容包括:按规定权限发布指导性文件;执行机构精简和行政单位改革后公共财产(办公场所)管理和使用政策、法律的组织执行情况。
各机构、组织、个人在执行机构精简和行政单位改革后公共财产(办公场所)管理和使用政策、法律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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