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关于修改、补充政府2025年第170号法令部分条款的决议草案中,继续提出录用公务员必须满足至少5年工作年限的条件。
5年工作年限条件仅适用于录用公务员的形式
内务部公务员-职员司副司长阮春遂在回答提出此项内容的依据时表示,根据2025年《干部、公务员法和职员法》,政府已颁布第170号法令,规定公务员的录用、使用和管理。
其中,该法令规定,具有经验被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况,必须满足5年及以上工作年限的条件。
第170号法令及其修正补充草案中规定5年工作经验条件,是继承了2008年《干部、公务员法》、2019年《干部、公务员法修正补充法》以及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
“规定5年工作年限条件旨在确保录用来自不同职能、任务机关、组织和单位的公务员时,干部、公务员的质量”,遂先生明确指出。
他表示,根据现行规定,公务员录用形式包括考试录用、考察录用和接收录用。
而该规定适用于接收具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成为公务员的形式。
他强调,继续提议维持至少5年工作年限的条件,旨在确保法律体系的继承性和一致性,提高公共部门人力资源质量。
完善岗位设置方案,与结构调整相结合,提升队伍质量
阮春遂先生强调,党的决议已确定建设各级干部、公务员、职员队伍,特别是战略层和基层队伍,使其具备品质、能力、专业水平、专业化、廉洁等要求。
根据政府落实第十四届党代会决议的行动计划,在第41/2026号决议中,政府确定了完善岗位设置方案的任务,与结构调整、提升干部、公务员、职员队伍质量相结合。
在此基础上,根据2025年《干部、公务员法》和2025年《职员法》,政府已颁布第361/2025号法令,规定公务员岗位设置。
他透露,《职员法》自2026年6月1日起生效。目前内务部正在汇总,提请政府于4月颁布职员岗位设置规定。
根据干部、公务员、职员岗位设置的相关规定,各部委、地方有责任指导其管理范围内的机关、组织、单位确定岗位设置。
同时制定职务描述和能力框架,以便按所在机关、组织、单位的岗位安排公务员、职员。
他指出,这是提升质量、重组干部、公务员、职员队伍的措施之一,以满足新阶段的任务要求。
同时,公共部门薪酬政策改革将保障干部、公务员、职员的合法权益,保持工作精神动力,减少公共部门人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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