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新规:哪些建筑工程可免建筑许可证?

越南新规:哪些建筑工程可免建筑许可证?

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除3条法律的部分条款已于2026年1月1日生效外),《2025年越南建筑法》全面取代《2014年建筑法》(已多次修订补充),其中包含多项值得关注的新规定。

八类建筑工程可免建筑许可证

新法第43条第2款规定8类建筑工程可免建筑许可证(GPXD)。其中包括四级建筑工程、7层以下的独栋住宅,以及内部修缮改造工程等。

具体而言,在工程开工前,投资方无需取得建筑许可证的对象包括:四级建筑工程、规模7层以下且总建筑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独栋住宅(现行法律未规定此项建筑面积标准)。这些工程不得位于以下区域: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功能区、城市开发区;省级或市级城市总体规划、经济区规划、国家旅游区规划中确定的功能区、农村居民区、城市开发区;乡级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建设区;以及已制定建筑管理规定的区域。

同样,进行内部修缮改造或外立面修缮改造(不毗邻城市中按有权国家机关规定需进行建筑管理的街道)的工程,若满足以下条件,投资方也无需取得建筑许可证:修缮改造内容不改变使用目的和功能,不影响工程承重结构安全,确保消防、环保要求,以及技术基础设施连接能力。对于此类工程,新法不再要求“符合有权国家机关批准的城乡规划法律”,而现行法律有此规定。

开工前需做什么?

在开工前,免建筑许可证工程的投资方(国家秘密工程、紧急工程、临时工程及家庭个人独栋住宅工程除外)必须向当地有权建筑管理机关(按省级人民委员会分级)提交开工通知。

根据规定,对于上述两类工程,投资方需提交开工通知及相关材料(相当于申请建筑许可证的材料,但不含申请书)。建筑秩序管理从收到开工通知时开始实施。

虽然简化了行政手续,但新法在技术标准上更加严格。例如,新法与《2024年消防与救援法》融合,强制要求对属于消防设计审核范围的工程进行建筑设计审查。新法第26条第5款规定,需进行设计审查的工程包括:对安全、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工程,或规模大、技术复杂的工程;以及按消防法规定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工程。

新法还专设一条关于建筑秩序管理的规定。根据第47条,建筑秩序管理应从收到开工通知、工程开工直至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以便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违规行为。建筑秩序管理必须针对需取得建筑许可证和无需取得建筑许可证的工程,正确、完整地执行相应的管理内容。省人民委员会对其辖区内的建筑工程秩序管理负全面责任。乡级人民委员会按省级人民委员会的分级对其辖区的建筑秩序管理负全面责任。一旦发现违规,有权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

(编译:张悦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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