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刚刚传达了副主席裴春强关于听取该市建筑许可证发放工作会议报告的结论。
据此,为颁布调整、替代第56/2021号决定(关于颁布城市建筑管理法规),解决私人住宅建筑许可证发放工作中的困难,责成规划与建筑局在2026年5月30日前完善法规草案内容,送司法厅审核,并于6月15日前提交市人民委员会颁布。
关于建筑许可证发放的收费、征收、缴纳和管理问题,责成建设局审查、评估合并前三个地方的执行情况,并依据2025年《建设法》(2026年7月1日正式生效)提出符合现行规定和实际情况的建议。
责成农业与环境局紧急审查并报告结果,建议市颁布关于使用部分农业用地建设直接服务农业生产的工程的规定,以及胡志明市范围内水稻田上直接服务农业生产的建设工程的面积、位置、用途的规定。
责成建设局牵头,与农业与环境局、规划与建筑局及相关单位配合,于2026年5月与168个坊、乡、特区的领导举行线上会议,讨论建筑许可证发放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不足,以统一指导实施,确保符合规定。
继续紧急研究建议简化建筑许可证发放手续,免除该市私人住宅的建筑许可证,根据该市特点提出建议,提交市人民委员会指导在未来实施,为民众办理住宅建设手续创造便利条件,并于2026年5月向市人民委员会报告。
在2026年6月15日前颁布指导手册,内容包括私人住宅建筑许可证发放的档案组成、接收和办理流程(建筑许可证发放、已发许可证内容的调整、信息接收、检查、许可证发放后验收等详细步骤),以便坊、乡、特区及被许可主体统一实施。
(编译:Eric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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