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被“盯看”,越南两青年持刀刺伤两人后逃逸

疑被“盯看”,越南两青年持刀刺伤两人后逃逸

5月13日,越南同塔省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裴英科(23岁)13年有期徒刑,陈成发(24岁,同塔省新顺东乡人)12年有期徒刑,罪名是“杀人”。

根据起诉书,2023年12月16日凌晨1点左右,科和发来到同塔省新顺东乡由邓玉秀经营的“1.2.3 Dzôô”酒馆饮酒。

此时,发遇到朋友范福新,新正与达文长、陈伯名、陈丁嘉辉、阮文当和黎明君一起喝酒。见状,新邀请发和科到桌旁“交流”,每人喝了约3罐后便停下。

随后新叫服务员结账,发此时坐在长对面,认为长在“盯看”他,便问:“你瞪我干什么?”长回答:“我哪有瞪你?”发恼羞成怒,二话不说便暴起,拿起啤酒杯朝长扔去,但未击中。

名看到发和长相互扔啤酒杯,想上前劝架,却被发用手打脸,名也用手回击发。

科见发被打,便从裤兜里掏出事先藏好的两把刀,连续刺了三四刀,击中长的手臂、胸部和背部,长逃出约10米后摔倒在路上。

科仍未停手,继续用刀刺中名的身体两刀,导致大量出血。发则一把夺过科手中的刀,冲向长连刺三刀击中背部。

发和科继续持刀猛刺长的背部和腿部,直到长不省人事,经众人劝阻才停手。

作案后,发和科将刀带到那曼桥(新顺东乡)扔进河里,随后逃逸。

起诉书认定,发和科使用危险凶器,故意实施犯罪直至最终。两人用刀多次刺扎,造成长身体损伤率为62%,名为8%,若未及时救治,长和名可能死亡。

发和科的犯罪行为对社会构成特别危险,侵犯他人生命,影响当地治安秩序。

疑被“盯看”,越南两青年持刀刺伤两人后逃逸

因“盯看”引发矛盾,13名青年“鸿兴会”被判杀人罪

(编译:Ivy;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3781/

(0)
上一篇 13.05.2026 下午2:17
下一篇 13.05.2026 下午2:21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