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内务部刚刚发文答复胡志明市内务厅关于接收非专职人员担任公务员的问题。
哪些情况可以被考虑录用为公务员?
据越南内务部称,根据政治局第163号结论,书记处已允许延长使用非专职干部,以配合2026年5月31日前村、居民组的重新安排。
因此,在2025年7月1日之后,如果由主管机构安排在街区、村、居民组从事非专职工作的人员,且符合第170/2025号法令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则属于可被考虑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况。
越南内务部还表示,已根据第154/2025号法令解决了政策的村级非专职活动人员,不属于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况。
已根据第154/2025号法令解决政策的村级非专职活动人员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胡志明市内务厅应指导其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
此外,第154/2025号法令规定,精简编制的人员如果在精简之日起60个月内被选举或重新录用为国家预算支付工资的机关、组织、单位,或安排为村、居民组的非专职活动人员,则须向支付补贴的机关、组织、单位退还已领取的补贴金。
2026年第三季度完成事业单位整顿
此前,越南内务部也向各部、行业、地方发出关于执行公立事业单位整顿任务的文件。
关于完善公立事业单位组织和运作的制度,越南内务部建议各行业、领域管理部门集中执行政府分配的第105号决议中的制度完善任务。
其中,各单位要完善公立事业单位的活动标准和条件规定,以及公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量的定额,特别是教育和卫生事业领域。
这些内容旨在为整顿、精简机构、提高公立事业单位的效力和效率创造有利条件。
关于部、部级机关所属公立事业单位的整顿,越南内务部建议继续审查、整顿并对部、部级机关所属公立事业单位实行自主权。
各部、部级机关所属办公室、局下属的公立事业单位应确保精简、有效、高效运作,符合中央的指导方向以及第59号公文和第105号决议的要求。
对于地方的公立事业单位,该部也建议继续审查、整顿并对公立事业单位、学校、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实行自主权,这些机构属于省级和乡级人民委员会的管理范围。
这种整顿应确保精简、有效、高效运作,符合行业、领域的特殊性以及地方各级、各行业的特点。
关于文化体育旅游厅、文化与体育厅、农业与环境厅、内务厅、司法厅所属的公立事业单位,省级人民委员会根据第105号决议中关于厅属公立事业单位最高数量的指导方向,以及关于公立事业单位财务自主机制的法律规定,按照权限决定对这些厅的公立事业单位进行整顿和重组,确保符合实际情况。
各部、行业、地方集中指导及时组织部署,确保充分、按进度完成第105号决议中关于公立事业单位整顿的任务。2026年第三季度前完成整顿工作。
(编译:张悦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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