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政府颁布关于削减、修改有条件投资经营行业和领域的决议。
削减、修改有条件投资经营行业和领域的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 削减那些因国防、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社会道德、社区健康等问题而并非真正必要的行业和领域,根据《投资法》第7条第1款的规定。
- 削减那些可以通过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职业标准进行事后管理的有条件投资经营行业和领域。
- 削减、修改那些投资经营条件不明确或具有相似性质、已通过其他管理活动得到控制、或者从规定至今尚未颁布投资经营条件、或者已不再规定投资经营条件的行业和领域。

政府的决议还颁布了142个有条件投资经营行业和领域的目录。此前,第143/2025/QH15号《投资法》附录四规定有198个有条件投资经营行业和领域。
各部部长、部级机构首长负责颁布针对本次决议中削减的行业和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职业标准(必要时)。
从而制定事后管理的流程和手续,并于7月1日前完成。越南科学技术部负责与各部委协调,颁布技术规范,确保其与本决议同时生效。
在此情况下,制定规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职业标准的法律文件按简化程序进行。
参与制定和颁布本决议的机关、单位负责人、干部、公职人员、职员,根据第206/2025/QH15号决议第7条第7款的规定,可考虑免除或减轻责任。
对于根据本决议已削减的《投资法》规定的有条件投资经营行业和领域,组织和个人可继续使用已颁发的许可证或其他形式的投资经营许可文件,直至有效期满。
本决议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至2027年2月28日止。
(编译:李程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