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5月29日,由《胡志明市法律报》组织的“为修订《食品安全法》建言:从源头阻断脏食品”座谈会记录了多位管理机构代表、专家和企业的意见。
脏食品可能无处不在
作为专门为许多超市提供蔬菜水果的单位,潘勇公司(胡志明市)代表确认,如果没有从源头进行良好控制并与生产者携手,当前食品安全不达标的情况将非常普遍。
“对于蔬菜,很多时候需求旺盛价格高,农民可能会早上喷药下午就砍了卖;至于红薯,如果追求利润,生产商和经营者仍可能喷洒药物让红薯快速长大、外观好看”,这位代表说。
另一家零售商的代表也表示,进入超市的商品通常经过多道管控环节,比市场货品管理更好,但没人敢保证产品完全安全、优质。
胡志明市卫生局医务处副处长武琼花二级专业医师认为,修订《食品安全法》需要从事后处理的思维转向主动从源头预防风险。同时,修订版法律应更关注长期影响健康的因素,如食品中的盐、糖含量等。
“许多食物中毒事件不仅发生在胡志明市,也在许多地方,特别是学校和企业食堂,导致众多居民和学生入院急救。除了原料达标,加工、运输等流程也必须稳定,否则会带来中毒风险”。
管理和监管中的诸多问题需要改变
胡志明市畜牧与兽医分局局长陈富强表示,目前养殖环节的跟踪记录、饲料和兽药管理在许多养殖场尚未统一,存在许多小型屠宰点。这意味着如果不能对整个链条进行严格管控,食品安全风险仍然很高。
因此,胡志明市食品安全局局长范庆丰兰女士认为,新法律必须解决现有局限,同时要与实际情况和企业“健康”相协调。不能让大型、规范经营的企业承受各种检查和标准,而那些投机取巧的场所则几乎游离于监管之外。
事实上,如果继续维持目前“放羊式”管理的状态,就不可能全面管理和控制。此外,化学品和添加剂的使用规定还存在许多模糊之处,更不用说在越南买卖化学品比哪里都容易。“这导致化学品用于食品加工的风险很高”,兰女士判断。
法律对食品违法行为仍过于宽容
天香律师事务所律师黎坚良表示,目前在食品安全领域,对个人的最高行政罚款主要为1亿越南盾,对组织为2亿越南盾。然而,这一罚款力度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反而滋生“犯错就交罚款,算作企业成本”的心理。
在刑事处理方面,《刑法》规定了非常严厉的刑罚,最高可达20年监禁,但被起诉的案件相当少。主要原因在于难以证明违法者是否“明知”产品、行为违法,以及是否造成了后果。这属于主观因素,因此违法者自然优先选择“不知情”以减轻罪责。
陈富强先生表示,根据现行规定,非法屠宰1头猪和1000头猪的行政罚款都是600万至800万越南盾。因此,即将修订的法律需要审查并修改诸如此类不合理的规定。
(编译:李程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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