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专家建议每五年审查一次土地使用规划

越南专家建议每五年审查一次土地使用规划

6月17日,胡志明市法律大学举办了全国科学研讨会“2024年土地法与新背景下的修订补充要求”。

开幕式上,胡志明市法律大学副校长陈越勇副教授指出,2024年土地法带来了许多创新,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关于土地规划、土地使用计划、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地价等新问题。

越南专家建议每五年审查一次土地使用规划

陈越勇副教授表示,研讨会上提出的57项建议具有重要意义,为完善未来土地政策和法律提供了科学依据。

胡志明市法律大学的黄嘉黄硕士在讨论规划问题时分析,根据现行规定,土地使用规划按10年周期制定,根据不同层级有20至50年的远景规划。

然而,土地使用规划与城市规划、乡村规划、建设规划在周期和远景上的差异,可能导致重叠和缺乏协调。规划远景过长也容易产生矛盾,若规划实施缓慢或缺乏资源,容易导致“规划搁置”现象。

因此,黄硕士建议土地使用规划应每五年定期审查一次,以兼顾长期稳定性和土地管理灵活性。

芹苴大学潘忠贤副教授指出三组需要完善的问题:在没有县级年度土地使用计划的背景下,土地征收的依据;明确区分服务于公共利益的商业项目与纯商业项目的征用目的;以及土地征收的程序。

尽管省级规划可按简化程序调整,但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是中央部委和相邻省级人民委员会,而受影响的社区居民、个人、土地使用者和乡级人民委员会并未被列为必须征求意见的对象。

潘忠贤副教授建议补充规定,建立明确、易懂、易实施的执行机制,保障人民的实际权益。

在安置问题上,张氏钦欧公证办公室代表认为,安置不能单纯理解为国家提供一块住宅用地、一套房子或一笔钱让民众自行寻找新住所,而应视为生活条件重建的过程。民众不仅要有形式上的新住所,还须具备稳定的生活条件、获得技术基础设施、基本社会服务以及长期生计的维持。为此,该代表建议完善安置方案的公开、咨询和解释机制,制定安置区移交标准的确认标准,完善选择符合民众实际需求的安置形式标准,并透明化土地和安置房定价机制。

政府副总理胡国勇要求,在修订土地法时,确保简化行政手续,不给民众和企业增加困难,办事时间要缩短、效率要提高。

(编译:李程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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