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夜班及加班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从7月1日起,全部夜班和加班工资将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不再是像以前那样仅免征与正常工作时间差额的部分。

2025年个人所得税法于今日生效,补充了一些免税收入项目。

此前,劳动者仅对因夜班或加班而获得的高于正常工资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新规定,全部从夜班和加班中获得的工资都属于免税范围。

根据《劳动法》,夜班工作时间从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劳动者在夜班工作可获得至少比白天工资高30%的报酬。加班工资在平日至少为150%,在每周休息日为200%,在节假日和春节为300%。

新法还对劳动者辞职或被解雇时未使用的年休假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一些新的免税收入项目包括:来自科学、技术和创新活动的工资、薪酬;在越南的无偿官方发展援助(ODA)项目和非政府组织项目中工作的外国专家的工资;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个人收入;在越南的联合国系统代表机构中工作的越南人的收入。

越南夜班及加班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继续免税的项目包括:由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金基金和自愿养老金基金支付的养老金;在外国航运公司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越南航运公司工作的越南船员的工资、薪酬。

对于居民的工资、薪酬收入,新规定从2026纳税年度起适用。新法还增加了医疗和教育费用作为家庭减免扣除,具体金额由政府规定。

根据财政部的建议,教育费用的最高扣除额为每年2400万越南盾,医疗费用的最高扣除额为每年2300万越南盾。如果获得通过,每年的总扣除额最高可达4700万越南盾;每名有一个受抚养人的个人,月收入超过2863万越南盾时才需纳税。

(编译:Ivy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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