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4月起,我已多次以书面形式要求公司结算社会保险账簿,甚至起诉到法院,法院也达成协议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为我结算账簿,但公司依然拖延,故意逃债。
2026年4月,我向社保机构提交材料申请退休金,但材料被退回,要求我联系公司结算社保缴纳记录。
请问社保机构的要求是否符合规定?如果公司仍然拖延不执行,我该如何才能领取养老金?
- 律师陈明雄(胡志明市律师团)咨询:

由于公司未连续缴纳社保,具体是从2018年3月起未缴纳,导致从2018年4月至2023年11月(5年7个月)公司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直到退休时。公司的社保缴纳情况不符合规定且不明确,因此社保机构的要求是合规的,因为社保账簿必须结算(确认缴纳过程)才能计算养老金金额。
根据2026年《社保法》第13条第3款,结算社保账簿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如果材料不完整,国家机关可以退回并要求补充,这符合行政程序。
对于2018年4月至2023年11月(5年7个月)的社保债务,法院已有判决,因此您有权要求民事执行机构强制执行,迫使公司执行法院判决。
关于结算社保账簿以办理退休金申请手续,您需要:
+ 向公司提交书面要求,要求依法结算社保账簿。如果公司不予回应,可据此提出申诉、举报。
+ 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荣军与社会厅或该厅监察部门提交申诉,要求介入处理。
+ 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荣军与社会厅监察部门举报逃缴社保行为,同时不履行用人单位责任(根据2026年《社保法》第13条、2026年《劳动法》以及不执行法院争议解决决定),要求介入处理,迫使公司履行。
(编译:Jon;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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