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8日,在党中央总部,书记处审议了中央检查委员会关于对违纪党员进行纪律处分的建议后认为:
黄忠同志,省委常委、农业与环境部副部长;杨成忠同志,原省委副书记、党组书记、薄辽省(现为金瓯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杜长江同志,原省委委员、老街省工贸厅厅长;阮世明同志,原省委委员、平辽乡党委书记、广宁省团委书记;阮芳草同志,原省委委员、广宁省团委书记,在政治思想、道德和生活作风上发生了蜕化。
同时,这些干部违反了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违反了党员不得做和表率责任的规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引起舆论不满,对党组织、地方、机关、单位的声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根据违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以及党关于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的规定,书记处决定对黄忠、杨成忠、杜长江、阮世明、阮芳草等同志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书记处建议各职能部门及时、同步执行与党纪处分相一致的行政纪律处分。
此前,在第八次会议上,中央检查委员会已建议有权限的机关考虑对阮芳草同志、阮世明、杜长江、杨成忠进行纪律处分。
黄忠,57岁,安沛省文安县人,博士学位。
在被开除党籍前,黄忠曾担任植物保护局专员、副局长、局长,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随后担任农业与环境部副部长。
(编译:Jon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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