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2024年《土地法》(已经多次修改、补充)相比,2026年《土地法》草案(第1版)在收回土地、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等方面有许多新内容。
投资方购买超过75%土地面积,则考虑收回剩余面积
根据草案第34条,国家还拥有收回土地以实施国有住房建设投资项目的权力,包括公职住房、租赁住房、政策住房等。
据此,对于通过协议取得土地使用权(通常称为买地)实施项目的情况,当买地期限已满,或买地延期已满,而投资方已购买超过75%的土地面积和超过75%的土地使用者,省级人民议会将审议并批准收回剩余土地面积,用于交付土地或出租土地。
草案第41条规定:当国家为国防、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和公共利益收回土地时,如果土地使用者有需求,主管机关和人员将审议决定继续收回此前被收回地块的剩余部分。
当然,土地使用者将按规定获得补偿和支持。
修改涉及农业从业者的补偿规定
草案第41条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内容:在收回土地通知有效期内,如果土地被收回者转让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将获得补偿、支持和重新安置,但不超过适用于转让方的补偿、支持和重新安置总水平。
据法案起草者称,不允许超过该限额是为了防止政策牟利、补偿投机和征地通知发布后的违法建设。
在帮助家庭户、个人在政府收回土地时接受培训、转换职业和寻找工作方面,2024年《土地法》要求受助者必须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并且有稳定农业收入的个人。
如今草案取消了“有稳定收入”的条件,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更容易获得支持。
此外,当国家收回土地以实施国家重点、紧急项目,且征收规模大、影响到众多土地使用者、财产所有者,以及被征收土地来源复杂时,草案允许地方政府颁布特殊支持政策。
多人共有的土地必须在证书上登记完整姓名
这是草案与现行法律在发放土地使用权和附属财产所有权证书(简称证书)方面的不同点。
根据现行法律,一块地有多人共同拥有土地使用权和附着于土地财产的所有权时,发给每人一张证书。如果共同使用权和所有权人有要求,可以发给一张共同证书并交给代表。
根据草案,如果一块地有多人共同使用、共同拥有如上所述(或家庭户土地),职能部门必须在证书上完整登记共同使用权和附着财产所有权的成员姓名。
确定家庭户共同土地使用权的成员并在证书上登记姓名,由这些成员自行协商并对法律负责。
此外,草案同意考虑向在2024年8月1日(2024年《土地法》生效时间)之前使用土地但存在程序违规的情况发放证书,条件是土地已稳定使用、无争议、符合规划、不影响国防安全、环境、工程安全。
本次草案与现行规定相比,放宽了发放证书的审议期限。
根据现行法律,只有在2014年7月1日(2013年《土地法》生效时间)之前有违反土地法行为的情况,才考虑发放证书。
取消土地价格表规定
与现行法律不同,2026年《土地法》草案不再规定土地价格表、具体地价等内容。
取而代之的是,草案简述:地价由国家决定,定价原则之一必须是基于完整数据,包括土地、税收、公证、银行、房地产等数据。
据法案起草者称,取消关于地价规定的许多详细内容是为了避免价格被操纵,防止形成多重价格机制。
(编译:Jon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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