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1日,多乐省宋桥坊人民委员会领导表示,坊公安已就一起交通事故作出初步报告,事故导致黎圣宗小学暨初中学校两名九年级学生在放学回家途中一死一伤。
据报道,9月10日11时30分左右,放学后,黎圣宗小学暨初中学校9B班两名女生——V.H.T.V.(14岁)驾驶车牌78D1-288..的摩托车,搭载H.T.K.O.(14岁),二人均居住在宋桥坊民富居民组。
当行驶至宋桥坊富美居民组泳嘲坡混凝土路段时,摩托车突然冲下低于路面约0.9米的空地,酿成事故。

后果是,V.同学当场死亡,O.同学重伤,被送往医院急救。
值得注意的是,两名女生均未达到法定驾驶摩托车的年龄,且二人所使用的摩托车气缸排量超过50cm³。
黎圣宗小学暨初中学校校长张氏玉秋女士表示,学校已前往看望、慰问并鼓励两名学生的家庭。
据张氏玉秋女士介绍,学校经常宣传、提醒学生未达年龄、不符合规定条件时不得驾驶摩托车。然而学校并不知道V.骑摩托车到校,因为她将车停在校外,没有把车开进校园。
根据规定,年满18岁者方可驾驶气缸排量50cm³及以上的摩托车,并须持有相应驾驶证。年满16岁至未满18岁者只能驾驶气缸排量低于50cm³的摩托车或结构相当的车辆。
多乐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警告称,家长将车辆交给未达年龄、未取得驾驶证的子女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驾驶条件的人参与交通属于违法行为;若造成严重后果,交车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建议家长不要将车辆交给未达年龄的子女,妥善保管车钥匙,并主动选择安全、合适的接送和出行方式。
(编译:Ivy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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