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9日,庆和省公安调查机构表示,已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并暂时拘留了司机阮洪信(33岁,同奈省人),以调查其违反陆路交通规定的行为。
阮洪信被确认吸毒后仍然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汽车,造成了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3月8日约6时40分,阮洪信驾驶一辆同奈省牌照的汽车,在金兰-永好高速公路上沿着林同省往多乐省方向行驶。
当行至庆和省福有社路段时,阮洪信驾驶的车辆撞上了一辆停在紧急停车道上的牵引车,随后又撞到了站在车旁的牵引车司机T.C.S.,导致该司机当场死亡。
调查过程中,警方确定阮洪信体内无酒精,但甲基苯丙胺检测呈阳性。
阮洪信供称,他在事故发生前两天曾使用毒品。
据警方称,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和证据,认定阮洪信在体内含有毒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未注意观察且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对于阮洪信非法使用毒品的行为,庆和省公安调查机构正在继续调查核实,并将依法处理。
(编译:Cici;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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