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2日,据岘港公安消息,执行岘港市人民法院关于逮捕被告人予以羁押的决定,刑事判决执行与司法协助警察局近日配合各单位组织逮捕、押解三名曾在GFDI公司担任管理、运营职务的被告人。
三名相关人员包括N.Đ.Đ.——GFDI公司财务总监,T.H.T.——GFDI公司总部交易部经理,以及T.T.K.T.——GFDI公司总部交易部副经理。这三人此前被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的防范措施。
三名被告人均被岘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据《刑法》第174条第4款以诈骗侵占财产罪起诉至法院审理。
在完成相关手续后,三名被告人被押解并移交一号看守所(岘港公安)按规定接收、管理、羁押,以服务相关诉讼工作。
据《青年报》此前报道,岘港市人民法院将于9月24日开庭审理发生在GFDI投资咨询一人有限公司的诈骗侵占财产案。预计庭审将持续5天。
法院已发出通知,传唤7108名受害者、1571名相关权利义务人。庭审将在岘港市人民法院总部直接进行,并在线连接至仙山体育馆和征剧院的分会场。
根据案卷,本案被告人包括阮光黄(38岁,居住岘港)——GFDI公司总经理,以及4名同案犯,均为该企业领导层。起诉书指控阮光黄及其下属侵占7108名受害者总计超过2407亿越南盾。
同案犯中,陈氏娇庄是阮光黄的妻子。娇庄与其他下属在阮光黄实施犯罪行为中起帮助作用。
(编译:Eric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