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乐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机关10月28日通报,已对13名持危险器械在街头追逐斗殴的人员作出起诉决定,并对他们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的措施,涉案行为定为“扰乱公共秩序”。13人中有7人未满18岁,包括2名大学生和1名高中生。

调查认定,被指为组织者的裴忠孝(24岁,住得乐省新立坊)此前骑摩托车行经武元甲路时,被人用手电筒照脸并用弹弓射石击中身体。裴忠孝随后打电话邀集多人,携带刀、砍刀、啤酒瓶等器械准备报复。

因未找到照手电筒和射弹弓的人,这伙人转至新立坊陈贵甲路,与一群在路边喝酒的年轻人发生冲突,双方持械在街上追逐打斗。侦查机关称,该行为影响了当地治安秩序。

经过一段时间调查并完善案卷后,得乐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机关作出上述起诉决定。报道同时将此案描述为对青少年和学生聚集、携带器械解决矛盾的警示,并呼吁家庭和学校加强管理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