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际金融中心岘港园区(VIFC-DN)在成立九个多月后,正推进制度与交易流程建设,并要求于11月启动首批交易。该园区在10月初首次进入全球金融中心指数第40期榜单,位列全球第71位。
据VIFC-DN执行机构常务副主席邓廷德介绍,国会第222/2025/QH15号决议及政府配套法令为越南国际金融中心制定了适用于岘港和胡志明市两地的特殊政策机制。其中,中心成员在筹资和使用外币方面享有较大自主权,相关交易不计入国家外债,仅须遵守信息报告规定;外资可全资持有成员,直接投资或间接对外投资时无需办理外汇交易登记。
税收方面,VIFC-DN对企业所得税适用10%税率,期限30年,前4年免税、随后9年减半;在中心工作的管理人员、专家、科学家及高技能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至2030年,转让成员股份或出资份额的个人同样免税至2030年。中心还允许设立外资银行分行或子行,并实行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覆盖人工智能、区块链等试验,同时向数字资产和新技术开放。
在争议解决上,外国投资者可协议选择国内或国外争议解决机制,中心内的仲裁机构与专门法院已经设立。原国家金融监督委员会代理主席张文福认为,越南领导层已识别制度瓶颈并正逐步疏通;越南美国商会岘港分会代表克里斯·范隆表示,美企和国际企业对VIFC-DN的投资机会关注度较高。VIFC-DN成员委员会主任奥斯卡·恩朱古纳则称,国际惯例与仲裁规则的适用有助于建立投资者信任。
与制度完善同步,岘港正布局绿色金融、碳信用、资产管理与投资基金、资本市场及商品交易平台、金融科技、代币化和数字资产等优先领域。VIFC-DN要求11月启动首批交易,意味着相关流程和机制须在短期内进入实际运行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