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农业与环境部已要求下属机构研究并提出终止三只预算外国家基金运营的方案,相关方案须在2026年11月6日前报送该部人事组织司汇总。涉及的是越南护林与林业发展基金、中央防灾基金和越南环境保护基金。
具体分工上,林业与护林局牵头,会同越南护林与林业发展基金制定该基金的终止运营方案;堤防与防灾管理局负责制定中央防灾基金终止运营方案;越南环境保护基金自行制定本基金的终止运营方案。方案及随附材料报送后,由农业与环境部按权限审议决定,或按规定上报有权限层级。
这一部署源于更高层级的整改要求。越共中央政治局第79号决议、国会第74号决议和政府第29号决议均要求各部委、机构和地方梳理完善预算外国家基金法规,紧急梳理、合并、解散重叠、低效、不符合发展要求的基金,减少头绪以扩大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加强检查监督、推进数字化和信息公开。
目前公开的是农业与环境部要求下属单位提出终止方案的安排,三只基金最终是否终止、以何种方式终止,仍须经该部按权限决定或报上级有权限层级审批,尚未有最终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