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省一名女船长在驾驶运载水泥的船只时与一艘复合材料小船相撞,致小船驾驶者死亡,事后未施救并驶离现场。安江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机关已对其实施逮捕并羁押,以继续查明并依法处理。

据安江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机关的初步调查结果,7月25日12时30分许,Lê Thị Viên驾驶注册号为KG-391.44的船只运载水泥,在河仙—迪石运河上行驶。行至安江省和恬乡Lung Lớn村第六组所属河段时,她在超越一艘驳船的过程中,与对向由D.T.C(生于1970年,住安江省美顺乡第四村)驾驶的一艘复合材料小船发生碰撞。

碰撞导致D.T.C颅脑受伤并坠入运河死亡。调查机关认定,事故发生后,Viên还有逃离以逃避责任的行为,并故意不救助遇险者。

根据调查结果,安江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机关已对该案立案,对犯罪嫌疑人立案,并签发逮捕令将Lê Thị Viên羁押,以继续核实、查明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