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1月6日上午在会议议程中讨论《招标法》修订草案。多名代表在会上指出,现行法律实施不久即面临再次修订,而指定招标的金额上限在约两年间从10亿越南盾先后提高到50亿、300亿越南盾,企业难以形成稳定预期。

来自嘉莱省的代表黎黄英说,2023年《招标法》已经过五次修改补充,如果本次草案获得通过,该法将在仅38个月后再次被替换。他认为,变动最频繁的是指定招标的限额,法律文本本身未变,实际操作却随议定调整,这与第68号决议提出的“长期稳定”要求相悖。

黎黄英还表示,越南电力集团(EVN)、越南国家油气集团(PVN)等大型案件均按现行法律处理,说明法律并不缺少制裁手段,缺的是及早发现和从一开始就阻止违规。他形容,每次出现违规就修法,会陷入“收紧则干部害怕、放宽则违规增加”的循环,并建议招标上限和适用指定招标的情形应由国会决定。

来自同奈省的代表阮忠坚认为,招标是敏感领域,存在串通、围标等消极风险。他提到,实践中出现投资方、招标方、咨询单位、估价单位和承包商相互勾结抬高价格,或设置技术标准限制其他承包商参与的情况,甚至有企业事先商定中标价格、分配“绿方”“红方”角色,使招标看似竞争、结果却已被安排。

阮忠坚建议补充禁止性行为,包括禁止利用具有共同所有权、管理关系或利益关联的企业安排承包商选择结果,并建议加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以发现价格、中标率和承包商股权关系方面的异常迹象。但他同时强调,预警须由有权机关客观检查核实,不能作为证明违规的唯一依据。

财政部长吴文俊在讨论结束时作解释说明,表示草案精神是扩大承包商和投资者选择方式,除竞争性招标外还包括竞争性谈判、指定招标等,但须有标准、准则和检查监督,确保公开透明、防止政策被利用。针对代表关注的低价投标、忽视质量和工期问题,他说草案已补充规定侧重技术标准评估,或技术标准与价格标准相结合。

吴文俊还表示,2025年越南约有近60万个招标包,其中约72%以上通过分级分权以指定方式实施;据评估,分级分权已有成效,而越南电力集团、越美等大型案件中的招标均符合规定。他强调,将依据具体情况把决定权和责任交给单位负责人,以最有效地使用国家和人民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