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部官员表示,该部即将颁布关于气候变化抗灾能力评估标准的通知,预计自2027年初起生效。届时,各省市及直属城镇须每年评估并公布本地抗灾能力等级,作为基础设施投资优先排序和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建设部城市发展局副局长阮高援在11月6日举行的越南城市可持续发展论坛上介绍,这套标准是全国首个同类评估体系,分为政策管理、必要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能力和财政五个组别。根据各项标准的完成情况,地方将被评为良好、较好或有限三个抗灾等级。
按照拟定安排,省级人民委员会须在2027年6月前完成评估并公布结果;从2028年起,公布时限提前至每年3月31日。阮高援称,草案中的标准已在高平、庆和、海防、广宁等地试点,这些地方近些年受台风和洪灾影响较重。
阮高援表示,评估结果将用于地方复核规划,进而选择优先分配资金的基础设施项目,以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的能力。他同时指出,越南不少城市尚未重视气候适应与水量调节,侵占水面和泄洪通道的做法令内涝加剧,排水、堤岸等灰色设施与绿地、透水表面及河湖沟渠等自然系统也多为分散建设。
法国开发署专家武景全在会上提到,去年一场历史性洪水中,嘉莱省一个新建城区尽管地基高程达到标准,仍被淹1.4至2米。他建议工程设计须考虑超出设防标准的风险情形,并预先制定应对方案。阮高援则称,城市抗灾能力好并不意味着不会遭遇灾害,而是地方能识别和提前准备风险,维持关键城市功能并在灾后较好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