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設部官員表示,該部即將頒佈關於氣候變化抗災能力評估標準的通知,預計自2027年初起生效。屆時,各省市及直屬城鎮須每年評估並公佈本地抗災能力等級,作為基礎設施投資優先排序和資金分配的參考依據。

建設部城市發展局副局長阮高援在11月6日舉行的越南城市可持續發展論壇上介紹,這套標準是全國首個同類評估體系,分為政策管理、必要基礎設施、生態環境、社會能力和財政五個組別。根據各項標準的完成情況,地方將被評為良好、較好或有限三個抗災等級。

按照擬定安排,省級人民委員會須在2027年6月前完成評估並公佈結果;從2028年起,公佈時限提前至每年3月31日。阮高援稱,草案中的標準已在高平、慶和、海防、廣寧等地試點,這些地方近些年受颱風和洪災影響較重。

阮高援表示,評估結果將用於地方複核規劃,進而選擇優先分配資金的基礎設施項目,以提升應對氣候變化和極端天氣的能力。他同時指出,越南不少城市尚未重視氣候適應與水量調節,侵佔水面和洩洪通道的做法令內澇加劇,排水、堤岸等灰色設施與綠地、透水錶面及河湖溝渠等自然系統也多為分散建設。

法國開發署專家武景全在會上提到,去年一場歷史性洪水中,嘉萊省一個新建城區儘管地基高程達到標準,仍被淹1.4至2米。他建議工程設計須考慮超出設防標準的風險情形,並預先制定應對方案。阮高援則稱,城市抗災能力好並不意味著不會遭遇災害,而是地方能識別和提前準備風險,維持關鍵城市功能並在災後較好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