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10月29日向市人民議會第六次會議提交關於吸引、重用和發展高質量人力資源及人才機制政策的決議草案。草案提出,以合同形式簽約的專家和人才在首次簽約時即可獲得一次性初始收入補貼,其中總工程師、首席建築師、青年科學家、青年工程師以及科技、創新和數字化轉型領域專家按第一區域最低工資的100倍計算,為每人5.31億越南盾;其餘人才組別按80倍計算,為每人4.248億越南盾。
草案還規定,上述人才的月收入最低為1.062億越南盾,最高為2.655億越南盾,具體數額由有權限的層級根據任務要求和吸引委員會的審定結果決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稱,與市人民議會2023年第27號決議規定的每人每月3000萬至1億越南盾收入區間相比,新上限提高了與科研領域競爭的能力。
除收入外,草案設有按工程和產品給予的激勵:個人完成的工程可獲市財政實際支付工程經費的5%,相當於每人每項工程1.062億越南盾;市財政經費超過200億越南盾的工程,激勵上限相當於每人每項工程15.93億越南盾。人才還可獲得住房支持,以及醫療、教育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優惠;不符合住房安排條件但簽訂合法租房合同並持有有效憑證的,每月租房補貼最高為2124萬越南盾。
對於被錄用為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的高專業水平者,草案建議在現有工資和津貼之外按月給予收入補貼,金額為每人每月1062萬至2655萬越南盾,視對象組別和專業水平而定。其中教授、副教授及符合規定標準者為每月2655萬越南盾,博士及同等水平者為每月2124萬越南盾,碩士及同等水平或優秀本科畢業生為每月1593萬越南盾,其餘符合錄用條件者為第一區域最低工資的兩倍,即每月1062萬越南盾。首次補貼期限為自被確定職級或職業等級之日起5年,滿足條件可按年續期,累計最長10年。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測算,若一年內吸引130人,包括50名簽約專家和80名錄用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按各組別最高待遇假設,經費約為3796.3億越南盾;實際支付須依據所分配任務、產出結果、享受條件和預算平衡能力。草案優先吸引數字技術、人工智能、大數據、半導體、量子技術、新能源和核能,以及國際金融中心、物流、海洋經濟、自由貿易區、城市規劃和基礎設施、高科技農業、生物技術、醫療、文化體育、社會科學與人文、公共政策制定和國家管理、法律與司法等領域人才。
據胡志明市科技廳核查,2026年登記吸引人才需求為43人,包括39名專家、3名特殊人才和1名項目首席建築師。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稱,2018年至2023年該市已作出決定吸引10名專家和科學家,其中與8人簽約,在高科技園區和農業高科技園區管理機構工作,參與戰略報告、技術流程、研究任務、人力培訓和基礎設施諮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