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司法部近日公佈一份決議草案的鑑定文件,該草案由內政部起草,擬就人才工作規定特殊機制與政策。草案預計按一次會議審議程序提交第十六屆國會第二次會議(2026年10月)審議通過。司法部此次公佈的是鑑定環節材料,草案內容仍處於提交國會前的準備階段。

草案將“人才”界定為品德與能力突出、具有創造性思維或特殊潛力,或取得突破性成果、對落實國家及行業和地方戰略任務作出重要貢獻的個人。其適用指向落實戰略任務、重點計劃和項目,以及解決國家、行業、領域和地方重大問題。

草案專門用一條規定人才在執行戰略任務中的權利。內政部在草案說明中表示,該決議旨在建立吸引和重用人才的特別機制,服務戰略任務、重點計劃項目及重大問題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