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登檢局正在完善汽車國家技術安全與環保質量規程草案,擬對部分客車和貨車補充安全裝備要求,其中包括倒車後方影像系統。草案由登檢局起草,將提交建設部頒佈。
根據草案,30座及以上客車(含駕駛座)、臥鋪客車以及總質量超過12噸的普通貨車,須配備可在倒車時提供車後區域影像的系統。該系統須確保駕駛員觀察車後一定範圍:縱向從車尾最外點後方0.3米至3.5米,橫向以車身兩側最外點所在的垂直平面為界。
觀察能力通過9個圓柱形試物評估。試物高0.8米、外徑0.3米,直立於車後三排;最近一排每個試物須至少可見0.15米×0.15米區域或頂部,其餘兩排每個試物須整體處於視野內。
草案同時要求總質量超過3.5噸的普通貨車安裝後部護欄,最低邊緣距地面不超過550毫米,截面高度不小於100毫米,寬度不超過整車寬度,護欄兩端與車身寬度界限平面的距離不超過100毫米。總質量超過7.5噸、或用於載貨且最大總質量超過12噸、寬度大於2100毫米的貨車,還須加裝標示車寬輪廓的反光帶。這些要求不適用於帶駕駛室的底盤車、未完工車輛和半掛牽引車。
登檢局表示,補充要求旨在提升車輛通行和運行安全:後護欄降低其他車輛鑽入車底的風險,反光帶便於在能見度受限時識別車尾,倒車影像幫助駕駛員更好掌握車後情況、減少盲區和碰撞風險。需加裝裝備的車輛數量將依據尚未達標的車型檔案確定,不對全部貨車統一適用。
草案對後護欄也留有技術彈性:滿足技術要求時,可利用車輛既有固定部件作為護欄的一部分;因專用機構導致無法安裝護欄的位置,可按具體技術條件考慮豁免。但豁免須限於特定位置和技術條件,不等於車輛免除全部護欄要求,審查檔案時須明確相關機構的尺寸、功能和工作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