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推出一項試點方案,對各部門、部級機構和地方的行政審批改革工作進行電子化評估與評分。根據越南之聲報道,方案要求100%的評估、評分指標實現數字化,並在電子環境中執行、跟蹤、評估和監控。決定自2026年11月2日起生效。
方案設定了數據自動化的目標:至少80%的評估、評分數據應通過與國家數據庫、專業數據庫、國家公共服務門戶、行政審批事項處理信息系統及其他平臺系統的連接、共享和同步來自動採集。評分將基於數據自動完成,並按實時或與各數據源特性相適應的更新頻率進行更新。
評估結果將在國家公共服務門戶和國家法律門戶上公佈公開,並與政府及總理的指揮調度信息系統連接整合。方案還提出建立預警機制,針對結果偏低、存在“堵點”或任務執行遲緩的部門、部級機構和地方發出提醒。
評估範圍包括兩大指標組。第一組針對與民眾和企業相關的行政審批事項及經營條件的削減與簡化,涵蓋法律草案和文件中的規定質量管控、現行文件削減簡化方案的落實情況,以及對削減、分級和簡化結果的滿意度。第二組針對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中服務民眾與企業的質量,涵蓋信息公開透明、事項處理結果與質量、數字化與數據複用,以及辦理滿意度。
評分彙總後,各部門、部級機構和地方將按五個等級分類:優秀、良好、中等偏上、中等和薄弱。對部屬機構及省市人民委員會的評估評分,則用於各部門和地方行政審批改革的指揮調度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