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訓部已頒佈第3198/QĐ-BGDĐT號決定,正式發佈師範類本科培養方案標準。該標準適用於教育學與師範培養領域所有本科師範專業培養方案,對應越南國家資格框架第六級,提出各培養方案在目標、入學標準、畢業標準、學習量、課程結構與內容等方面須滿足的核心最低要求。
教育培訓部表示,頒佈該標準旨在落實副總理在2026年9月25日第500/TB-VPCP號通知中的結論,將師範培養方案與畢業輸出標準化,也是落實第71-NQ/TW號決議提升教師隊伍培養質量方向的一步,並與第57-NQ/TW號決議的數字化轉型要求相銜接。
除目標與課程內容外,標準還涵蓋教學方法與學習結果評價、實踐與教育實習、師資隊伍與輔助人力、基礎設施、技術與學習資料,以及培養方案的開發和質量改進等環節。教育培訓部稱,其目的是發揮培養機構的自主能力,在多樣中保持統一,確保各師範本科培養方案之間的銜接性和國際融合,逐步消除師範培養機構之間的質量差距。
該標準是師範培養機構依據2026年8月28日第74/2026/TT-BGDĐT號通知所定高等教育培養專業目錄,建設並組織實施師範類專業(代碼1402)培養方案的依據,也適用於師範類試點專業、跨學科專業、主修、輔修及雙學位培養方案。各機構須據此制定、審查、開發、審定並頒佈符合自身使命、專業特點和辦學質量條件的培養方案,並進行方案比對與參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