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調查機關辦公室於2026年11月4日向嫌疑人範日俊(Phạm Nhật Tuấn,2004年出生,住峴港市和慶坊)送達起訴決定,並執行逮捕令對其予以臨時羈押,以調查其“詐騙侵佔財產”行為。

初步調查結果顯示,範日俊自2024年4月起通過名為“Rocket”的Telegram群組和bybois.com網站參與加密貨幣及證券投資。因投資持續虧損,2025年7月至2026年2月間,他向十餘名個人借款,並通過信貸應用和銀行借款,本金與利息合計約20億越南盾。

2026年3月23日晚,範日俊在與居住在廣治省的朋友L.V.H.L視頻通話商談借款時,發現L的銀行賬戶頻繁流轉大額資金,遂產生侵佔念頭,用於繼續投資。他提供多項虛假信息使L相信並同意借錢給其用於工作週轉;隨後L又以需要工作資金為由向L.A.T借款,收到款項後全部轉給範日俊。警方認定範日俊以此手段侵佔受害人14億越南盾。

峴港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調查機關依據收集的材料和證據,認定範日俊的行為有構成《刑法》第174條第4款“詐騙侵佔財產”罪的跡象。該辦公室表示,正繼續調查並查明案件及相關個人的行為,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