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21日開會討論菸草展示禁令,多名代表要求明確禁令的適用範圍,並考慮設置合理的過渡期。討論集中在如何讓分散的零售網絡適應新規,同時加強打擊非法菸草市場。
海防市國會代表阮氏越娥表示,過渡期長短應基於影響評估和商戶實際承受能力確定。她認為,賣家需要時間瞭解新規、調整貨架和陳列用品,管理部門也要準備指引、支持措施和檢查方式,確保執行統一。胡志明市律師黃霞也支持分步實施,建議研究18至24個月過渡期,並可在不同經營類型地區試點,測算合規成本後再推廣。
討論還涉及禁令是否應覆蓋批發環節。有意見指出,批發商主要進行進貨、倉儲和分銷,並非所有活動都面向最終消費者;若將零售要求套用於批發商,可能擴大監管範圍,增加倉儲改造支出,卻對減少公眾接觸菸草產品幫助有限。
西寧省代表潘氏美蓉提出,應區分長期減少菸草使用的目標與各階段供應管理工具。她認為,如果消費需求未相應下降而合法供應收縮過快,部分買家可能轉向非法市場,這一風險需在政策設計中評估。她還建議保障合法銷售點的交易信息透明,通過招牌、標價和產品目錄等方式,既限制展示促銷,又讓消費者獲取必要信息。
國會主席陳青敏在討論中提出,需界定展示、促銷與依法標價、使用合法商標之間的區別。寧平省代表陳文凱建議補充規定,允許以統一格式用文字列明菸草名稱和售價,不附圖片或廣告元素,且不視為展示。多名代表還要求加強後檢查、應用技術和數據互聯,以監控經營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