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省人民議會法制委員會近日完成對一項決議草案的審查,該草案同意調整同奈市與林同省之間的行政地界,核心內容是把吉仙國家公園整體劃歸同奈市管理。林同省人民委員會10月26日的呈文顯示,有關調整方案的民意徵求工作已經完成,全省85.38%的住戶表示同意,佔參與徵求意見住戶的98.09%。
在直接受影響的五個鄉,即吉仙二鄉、吉仙三鄉、保林五鄉、達得縣和達得三鄉,同意比例均超過總戶數的92%,並超過參與戶數的96%。此前,林同省省委執行委員會已於10月22日對這一主張表示統一。調整的目的在於由單一機構統一管理吉仙國家公園的全部自然面積,結束兩地邊界交叉重疊的狀況,以提高管理效力、保護生物多樣性,併為跨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創造條件。
按照方案,目前位於林同省行政地界內、面積超過272平方公里(逾2.7萬公頃)的吉仙國家公園全部面積,將轉由同奈市管理。調整後,林同省自然面積剩餘23966.497平方公里,人口規模和鄉級行政單位數量不變。
林同省人民議會法制委員會在基本同意草案的同時,要求省人民委員會仔細核查若干遺留問題。吉仙二鄉面積將減少73.06%,降至47.748平方公里;吉仙三鄉減少51.60%,降至82.919平方公里,均不再符合第112/2025/UBTVQH15號決議規定的山區鄉面積標準。由於變動幅度超過20%,有關部門需補充說明特殊機制。
法制委員會還提出,吉仙三鄉190戶居民約220公頃農業用地,需由林同省人民委員會會同同奈市人民委員會及中央有關機構核查並提出處理方案,保障民眾合法權益。吉仙二鄉溪小地區9戶居民的管理、土地、生計和社會保障安排也需一併核查,並建立兩地地方政府與吉仙國家公園管理委員會之間的協調機制。此外,省規劃與國家林業規劃在ĐH.94/ĐT.726線路上的不一致需在條件具備時提請調整。法制委員會建議繼續為吉仙二鄉、吉仙三鄉緩衝區居民參與護林承包、獲得森林環境服務付費和生計支持政策創造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