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正在討論《電子身份與電子認證法》和《數據安全法》兩項草案,預計11月21日審議通過。會上,多名國會代表對生物識別驗證的安全隱患提出關切,核心問題集中在人臉數據一旦洩露便無法更改,可能被用於繞過身份驗證系統。
胡志明市發展研究院成員範仲仁代表指出,生物識別仍有必要,但不能作為唯一保護措施,因為人工智能越來越容易生成虛假圖像和聲音。他援引數據稱,截至10月24日,銀行業已對超過1.75億份個人客戶檔案進行生物識別比對;國際報告顯示,每5起生物識別欺詐攻擊中就有1起使用深度偽造技術。今年6月,清化省公安破獲一起買賣近1000個銀行賬戶的案件,涉案人員利用賬戶持有人已有照片生成視頻,並干預設備以繞過多家銀行的生物識別系統。
範仲仁表示,密碼洩露可以更改,卡片丟失可以鎖定,但人臉數據無法替換,而許多人的面部和聲音信息已在社交網絡上出現。他形容當前狀況如同“把鑰匙掛在門外,法律卻把它當作主鑰匙”。他還對草案中驗證結果可作為交易證據的規定提出疑問,認為未明確發生糾紛時的舉證責任,建議對高風險交易強制採用第三級驗證,加入與芯片等硬件綁定的持有要素,而非僅依賴攝像頭和同一手機上的驗證碼。
芹苴市國會代表團副團長黎氏清藍代表援引國防、安全與對外委員會的審查報告稱,2025年記錄到約55.2萬起網絡攻擊和300起出售超過170萬條數據的案件。她指出,民眾目前須安裝身份識別、社保、稅務、交通、水電等過多應用,既造成不便,也增加數據洩露風險。她建議政府整合服務、減少重複應用和數據持有端口,並要求數據控制方在個人信息洩露時及時通知受影響者,指導其防範詐騙。
公安部長梁三光在解釋草案時表示,立法方向兼顧為民眾和企業提供便利與加強數據保護。對於電子身份與認證法草案,國家機關將對機構、個人、地點、空間及核心和重要數據進行身份識別,其餘類別由符合條件的企業按需求實施,目錄和路線圖由政府規定。草案要求僅採集最少數據並徵得主體同意,交易內容不同步、驗證結果不超範圍共享。銀行、證券、電信、電商、醫療、電子錢包、加密資產等領域的在線交易賬戶須與國家級電子身份關聯驗證。數據安全法草案則設計5級風險,與網絡安全法5級信息系統對應,避免同一系統重複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