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正在审议《环境保护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草案,生活固体废弃物的源头分类是讨论焦点之一。农业与环境部在回应国会代表意见时表示,草案统一规定生活固体废弃物分类原则,以回收、再利用和减少填埋为目标,并须与收运处理技术设施相适应。
针对各地可能出现的做法不一,草案将具体实施方式和路线图交由省级人民委员会根据地方条件决定。农业与环境部称,已发布城市与农村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理模式指引,以降低地方执行中的困惑。该部同时提出,省级人民委员会须保障收运、运输和处理设施与分类方式相匹配,避免出现源头分开分类、后续却混合收运处理的情况。
草案在废弃物管理上优先减少产生、再利用、回收和能量回收,限制直接填埋,并区分废弃物、废料与再生材料,使符合技术要求的材料能重新作为原料或产品使用。在生产者与进口商延伸责任(EPR)方面,草案补充了获授权履行回收责任组织的法律责任,并规定2026年及以前产生的财务缴款过渡安排;配套法令草案则对回收设施尚不充足的 product、包装类别设定过渡路线,并保留特殊类别未履行义务量的机制。
农业与环境部承认,全国生活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理率虽有积极变化,但处理设施仍不配套,处理方式仍较大程度依赖填埋。按计划,国会代表于11月6日下午在会场继续讨论该草案,农业与环境部部长随后作解释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