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法院判处监禁刑罚,但我是家庭唯一的劳动者。那么我是否自动有权延期执行监禁刑罚?
黄海明先生(嘉莱省)提问。
- 律师范文忠(广义省司法厅)回答:

根据2015年《刑法》(2017年修订补充)第67条关于延期执行监禁刑罚的规定,被判处监禁刑罚的人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延期执行刑罚:
- 患有重病,可延期至健康恢复;
- 孕妇或正在抚养36个月以下婴儿的妇女,可延期至婴儿满36个月;
- 是家庭唯一的劳动者,如果必须执行监禁刑罚,家庭将遇到特殊困难,可延期至1年,除非该人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或其他非常严重、特别严重的犯罪被定罪;
- 因轻微犯罪被定罪,因公务需要,可延期至1年。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尽管您是家庭唯一的劳动者,但您也不能自动延期执行监禁刑罚。
所以,如果您希望延期执行监禁刑罚(延期至01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如果您必须执行刑罚,您的家庭将遇到特殊困难。(2)您没有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或其他非常严重、特别严重的犯罪被定罪。
请注意,如果在延期执行监禁刑罚期间,您又实施新的犯罪行为,法院将强制您执行之前的刑罚,并根据规定与新判决的刑罚合并执行。
(编译:李程;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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