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属于近贫户,请问我是否已经符合领取社会养老金的条件?请告知近贫户享受此政策的条件?
阮氏康女士,广义省,提问:
律师范文钟(广义省司法厅)回答:
根据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具体为:“2. 年满70周岁至75周岁以下的越南公民,属于贫困户、近贫户并满足本条第一款b点和c点规定条件的,可领取社会养老金”。

另一方面,2022-2025年多维贫困标准根据第07/2021/NĐ-CP号议定第3条第2款b点(根据第351/2025/NĐ-CP号议定第2条继续执行至2026年底)规定如下:“b) 近贫户标准:
- 农村地区:家庭人均月收入150万越南盾以下,且缺少基本社会服务测量指标不足3项。
- 城市地区:家庭人均月收入200万越南盾以下,且缺少基本社会服务测量指标不足3项”。
因此,农村近贫户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150万越南盾以下;城市地区为家庭人均月收入200万越南盾以下。所以,您领取社会养老金的条件必须是近贫户且年龄在70周岁以上。
(编译:张悦;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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